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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程式僅提供簡易估算稅額功能,實際應納稅額請另依申報書填寫計算。 |
| 一、 加值型營業稅: |
說明:
就銷售貨物或勞務過程中所增加的價值課稅。即按進銷之差額課稅。就營業人某一期間,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稅額, 減去其購入貨物或勞務所支付之稅額求得應納稅額。
計算公式:銷項稅額 - 進項稅額 = 應納(溢付)稅額
舉例說明:
銷項稅額:15000元*5%=750元
進項稅額:10000元*5%=500元
應納稅額:750元-500元=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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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非加值型營業稅: |
說明:
係就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毛額課稅,即按銷售總額課稅。(不考慮進項)
計算公式:銷售額 * 稅率 = 應納稅額
稅率:
1.小規模營業人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1%
2.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1%
3.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以外之收入:2%。
4.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之收入:5%。
5.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15%
6.酒家及有女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25%
7.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0.1%
舉例說明:
營業人某一期間銷售貨物或勞務總計100, 000元,則其應納稅額為100,000元*稅率(0.1%、1%、2%、5%、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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