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作業-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簡介

 宣導內容
 
一、

請多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推廣期間免手續費)

icon 免排隊 icon 免趕三點半 icon 更不必配合銀行上班時間 排版用 安全、簡便、迅速
二、

適用範圍: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繳稅款
  綜合所得稅核定開徵稅款項目
  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開徵稅款項目
  營業稅查定開徵稅款
三、 適用對象: 各金融機構金融卡持有者。

四、 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稅款操作說明
 
(一) 本操作說明僅適用於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綜合所得稅核定開徵稅款、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自繳稅款、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核定開徵稅款(核定開徵之繳款書如未列明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等資料,則不適用),外僑申報除外。
(二) 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自繳稅款之繳款期限,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五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止,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自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核定開徵稅款項目,則為繳款書所載之繳納期限內,逾期不受理。
(三) 納稅義務人請於繳款期限內,持郵局或開辦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作業金融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提款機),參照下列方法操作。
 

1. 插入金融卡,輸入密碼,選擇繳稅之選項。

2. 輸入繳款類別(五位數字):選擇繳稅類別,輸入其代號。

*稅類別代號對照表*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

15001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補徵稅款

11002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

15032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自繳

15031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核定稅款

11033

營業稅查定開徵稅款

11251

3. 輸入機關代號:(三位數字)或銷帳編號

  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者,請輸入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之區、鄉、鎮、市代號;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及暫繳自繳稅款者,請輸入營業地址所屬之區、鄉、鎮、市代號;繳納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核定開徵稅款者請輸入銷帳編號。

*稽徵機關所轄區鄉鎮市代號對照表*

請點選

查 閱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新興區、前金區、苓雅區、鼓山區、鹽埕區、旗津區、楠梓區、前鎮區、三民區、小港區、左營區

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 

台南市、嘉義市、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

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 

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雲林縣、苗栗縣、南投縣

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 

基隆市、台北縣、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花蓮縣、金門縣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 

信義區、北投區、大同區、中北區、萬華區、中正區、松山區、南港區、文山區、大安區、中南區、士林區、內湖區

 

4. 輸入統一編號:

(1) 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者,請輸入納稅義務人(應與結算申報書之納稅義務人相同)之身份證統一編號,第一位英文字母請轉換為二位數字,總計應輸入十一位數字。

 

英文字母轉換數字對照表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34

18

19

20

21

22

35

23

24

25

26

27

28

29

32

30

31

33

 

(2) 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或暫繳自繳稅款者,請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共計八位。

5. 輸入繳款金額:(每筆超過“二百萬元者”不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其自動櫃員機輸入資料欄位空白,請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處繳納):請輸入應自行繳納之稅款金額。

6. 繳納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核定開徵稅款者,請輸入繳款期限(六位數字)。

7. 確認上述繳款類別、銷帳編號、機關代號、統一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期限等各欄項資料。

8. 交易完成後取出金融卡及交易明細單,如果交易成功繳稅完成,交易明細單上之實付金額會顯示繳納稅款;若交易不成功,實付金額欄以******記號表示。

9. 若交易成功,繳納自繳稅款者,請將該明細表替代繳款書收據,併同申報書向國稅局辦理申報;繳納核定開徵稅款者,應收妥交易明細單作為繳納證明。若交易不成功,繳納自繳稅款者則另填自繳稅額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處繳納;繳納核定開徵稅款者,則持核定稅額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處繳納。

 
   
  註:ATM繳稅流程圖 
  (四) 開辦自動櫃員機繳稅金融機構 一覽表

結束線

回上頁